一般情況下,轉彎車輛必須讓直行車輛先行。這是基本原則,適用于以下常見場景:
•
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:左轉或右轉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優先通過;
•
有信號燈但同為綠燈時(如圓餅綠燈):左轉車輛須讓對向直行車輛先行(因存在沖突點);
•
右轉遇直行非機動車/行人:也需停車讓行(尤其在斑馬線前)。
?? 例外情況(需同時滿足):
•
有明確交通標志/標線指示(如“轉彎車輛優先”或專用信號燈相位);
•
或直行車輛存在明顯違法(如闖紅燈、嚴重超速),但此時仍建議以安全為先,主動避讓。
? 補充提醒:
•
左轉車輛還須讓對向右轉車輛(若無專用道或信號分離);
•
在“右轉專用車道+紅燈可右轉”地區,右轉車仍須禮讓直行車輛和行人,不得搶行。